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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,5月27日,防城港市正式设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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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作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,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: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,研究部署、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;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;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;检查、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。) ~, a2 F4 U% ]) z. i1 x; ~
1 j% q3 j' t5 `* {4 @- m2 r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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